【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男子酒駕擦撞自用小客車,遭清水警方查獲移送法辦,
清水警方呼籲民眾酒後不開車,善用代駕或搭大眾運輸。
14日晚上9時51分,楊姓男子(55年次)駕駛自用小客車沿沙鹿區成功東街往西行駛,擦撞停放外側車道輛一輛自用小客車,警方獲報到場實施酒測,楊男酒測值超出0.25mg/L標準,已違反公共危險罪,員警依法逮捕,全案移請台中地檢署偵辦。
清水警方呼籲民眾,應有「酒駕零容忍,酒後及宿醉不開車」觀念,除此之外,清水警分局將加強取締酒駕及宣導「酒後不開車」交通安全,也請民眾應善用計程車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勿抱持僥倖心態駕車上路,以維護自身及他人交通安全。
報社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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