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侯帥伍、邱金傍豐原報導】豐原區一名81歲林姓婦人,日前誤信「假檢警詐騙」話術,依詐團指示分批前往銀行提領現金後購買黃金,所幸銀行行員機警察覺異狀,立即通報警方。員警趕赴現場後勸說下,成功攔阻新臺幣518萬餘元款項,保住婦人畢生積蓄。
豐原派出所警員洪祥傑、劉昱成於日昨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轄內銀行通報指稱,經了解,林姓婦人當天在友人陪同下前往銀行,表示欲提領340萬元現金購買黃金,但行員關懷詢問購買用途時,林婦神情緊張、說詞反覆云云,員警到場後,林婦起初戒心甚重,堅稱僅是單純投資黃金。
經警方與林婦友人耐心關懷,林婦才坦承,先前接獲自稱「臺北地檢署檢察官」來電,對方指其帳戶涉及洗錢案件,要求配合「監管資金」,並指示將存款提領購買黃金,作為所謂的「法院公證」。
警方進一步查證發現,林婦先前已依詐騙集團指示,購買兩條各5兩重黃金,價值約173萬5千元,存放於家中,這次則打算再提領帳戶內僅剩的345萬元,全部購買黃金交付對方。
員警當場指出,這是典型「假檢警」詐騙手法,不僅保住當日欲提領的345萬元,合計攔阻金額達518萬5千元,成功攔阻林婦金錢損失。林婦事後驚覺差點將養老積蓄拱手讓人,頻頻向眾人致謝。
所長黃登貴呼籲,檢察機關絕不會以電話要求民眾監管帳戶,也不會指示民眾提領現金或購買黃金、比特幣等資產交付監管或公證。民眾如接獲類似要求,務必提高警覺,保持冷靜,立即撥打110或165反詐騙專線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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