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張亞中在立法院公聽會發表的評論
115.1.15元丰傳媒記者張慶昇/立法院專訪
115.1.15本日孫文學校總校長張亞中接受立法院公聽會邀請中談到:
感謝立法院舉辦這場公聽會。這不只是一場程序性的會議,而是一個關乎台灣民主憲政是否仍然存活的重要時刻。今天,我想談的主題是:賴清德總統的行為,當然已經違憲,但是因為政治因素,彈劾已不再可能,當彈劾成為不可能,總統是否已走上民選獨裁?台灣要這樣的民主嗎?
在今天的公聽會中,他帶著兩樣最重要的東西來發言:即「知識與良心」。他懇請國會諸公暫時放下政黨立場,不要先問「你站在哪一邊」,而要先問「這樣做,對不對?」;不要急著替任何政黨辯護,而要先替中華民國憲法與台灣民主負責。
他期待今天在這個場域裡出現的發言,是建立在專業知識之上,是出自於內心良知的判斷,而不是為了迎合立場、服務權力。請不要在這樣一個攸關憲政命運的公開場合,昧著良心、違背專業,說出自己明知站不住腳的話。
探索道理最基本的方法,就是將心比心、換位思考。我也誠懇地請民進黨的朋友想一想:如果今天做出同樣行為的,不是賴清德,而是一位國民黨籍的總統,你們會接受嗎?你們會說這是「合憲」嗎?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麼今天真正該被捍衛的,就不是立場,而是憲法與民主的底線。
今天這場公聽會的核心,不只是「總統是否出現應受彈劾的憲政違失」,更是一個更根本的問題:當憲政制衡失靈,民主是否正在走向失控?而人民,是否還願意清醒面對?
所謂民主其實有一個最基本、卻最常被遺忘的概念:
民主政治最基本的原則是:人民是主人,選出來的是公僕,而不是新的主人。但近年來,我們看到的,卻是權力愈來愈集中、制衡愈來愈被視為障礙。賴清德總統不但拒絕國會制衡,甚至把憲法視為可隨意任意揉捏的麵團,是他權力操作的工具,把支持者視為動員資源,把異議者視為必須清除的對象。這已不是民主治理,而是唯我獨尊的權力支配。
做為一位民選且經過宣誓效忠國家人民及憲法的總統,必須要依憲行政,而不是只以用個人的政治意志取代憲法。你是人民選出的最大公僕,不是皇帝,也不是可以為所欲為的統治者,你應該遵守的是憲法,而不是「葵花寶典」,你是人民的公僕,而不是日月神教的教主「任我行」,中華民國不是你說的算。。
張校長今天的發言,分為四個重點說明:
第一、賴清德總統的多項作為,已明確跨越憲法紅線,完全符合彈劾要件
一,「不公布」法律的違憲。
立法院三讀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行政院覆議遭否決後,總統依法應即公布,卻選擇拒絕。這不是政治判斷,而是無裁量空間的憲法義務。拒絕公布,本身就是違憲。
二,「不副署」的制度性違憲。
在現行修憲架構下,行政院長副署法律是程序性義務,而非政治選項。賴清德不僅未要求行政院長依法副署,反而縱容其以「不副署」作為對抗立法院的政治工具,破壞總統、行政院長與立法院之間的憲政協力關係,,屬於制度性違憲。
三,「不執行」法律的違憲。
憲法增修條文明定,覆議遭否決後,行政院長「應即接受」。然而,行政部門卻以不副署、不執行的方式,變相否定國會決議,這已是實質違憲。
四,不該踐踏憲政分立的違憲。
是否違憲,唯一有權判斷者是司法院大法官。行政部門自行否定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效力,形同總統與行政院兼任大法官,行政權僭越司法權,自行否定法律效力,嚴重踐踏權力分立。
五,不該咨意破壞民主制衡的違憲。
透過不公布、不副署、不執行,行政權全面凌駕立法權,使立法院在總統任期內幾近無法制衡行政權,系統性破壞民主制衡,形成「超級大總統」,台灣實質走向憲政獨裁化。
總結而言,賴總統這樣默許,甚至主導「不公布、不副署、不執行」國會通過法律的系統性否定立法權行為,已經不是政策爭議,而是總統拒絕遵守憲法,憲政秩序正在被破壞層次。賴清德已經可以自行決定哪些法律「有效」、哪些「無效」,立法院即形同虛設,民主制衡機制名存實亡。賴清德的違憲行為,當然已經完全符合彈劾的紅線。
第二、賴清德上台後,已呈現清楚的「民選獨裁」治理模式
一,不該將「雙少數」處境轉化為全面對抗國會
在未取得國會多數下,賴清德未選擇協商治理,而是將國會定義為阻礙改革、危害國安的對立面,否定國會通過法律的正當性。當總統將「未配合行政權」等同於「敵對勢力」或「雜質」時,民主即被簡化為贏者全拿、輸者噤聲,這正是民選獨裁的典型特徵。
二,不該濫用國安話語,壓制異議。
賴政府頻繁以「國安」、「反滲透」、「抗中保台」為理由,將不同政策立場、監督聲音,甚至合法政治主張,貼上「危害國家安全」標籤。國安被無限上綱,成為合理化集權、打壓反對力量的工具,政治反對不再被視為民主常態,而被視為不忠誠。
三,不該讓司法與檢調高度政治化,形成寒蟬效應。
在賴清德總統執政前後,對在野政治人物、異議者的司法動作高度密集;同時,對執政陣營相關爭議,卻呈現明顯的辦案遲緩或低調處理。當人民普遍認為「罵政府有風險」,即便選舉仍在,民主實質已被掏空。
四,不該以政治動員與大罷免取代制度內的制衡。
面對國會制衡,賴清德不是選舉制度內協商,而是動用政治動員、情緒訴求與「大罷免」作為,企圖改變立法院的現有政黨結構比例。當動員被用來迫使議會屈服,人民力量便淪為領袖操控的工具。這正是民選獨裁最危險的轉折點。
五,不該拒絕自我節制,否定憲政慣例。
憲政不是鑽漏洞的比賽。當最高權力者只問「能不能做」,不問「該不該做」,民主必然迅速退化。
總結而言,他說賴清德總統的確是透過選舉上台,但是他的作為,逐步瓦解制衡、壓縮異議、集中權力,完全拒絕自我節制反省,這正是「民選獨裁」的標準路徑。
第三、台灣的民主已從「是非之爭」退化為「立場之爭」,彈劾制度名存實亡,是民主憲政失靈的警訊。
彈劾需要三分之二立委同意,在高度對立、黨紀至上的政治文化下,幾乎不可能啟動。
問題不在門檻,而在於:只要總統來自執政黨,即便明顯違憲,也會被全面護航。
當政治只剩立場,不問是非;當憲法只在有利時被高舉,不利時被踐踏,彈劾制度就從制衡工具,變成縱容違憲的保護網。
第四、憲政已失靈,人民是否願意覺醒?
我們必須誠實面對一個殘酷現實:在法律上,彈劾已具備條件;在政治上,卻幾乎不可能完成。這種「制度存在,卻無法運作;權力失衡,卻無法修正;違憲明確,卻無法究責」的現象,正是台灣民主憲政目前最大的悲劇。
台灣的出路目前只有兩條:
一,是請總統自我節制,回歸憲政正軌;
以憲法為念,回歸權力分立,不要繼續走向憲政獨裁。這是一條困難但仍可能的路,取決於賴總統的一念之間。
二,是人民與在野力量的必須集體覺醒,以行動守住憲法。
這條路是最根本的,因為憲政制裁者,從來不會因為溫柔勸說而自我退讓;歷史告訴我們,權力只會在壓力下被約束。如果在野黨選擇軟弱、妥協、甚至配合,那麼對不起憲法與人民。在野黨的支持者不能只在網路憤怒,卻不願走上街頭。同樣的,如果民進黨的支持者也只在乎立場,而不介意憲法被踐踏扭曲,根本不在乎。而一些中間的選民又選擇冷漠、犬儒、事不關己,那麼最終的結果只有一個:獨裁者得逞,憲法崩解,台灣的民主名存實亡。
(以上論述不代表本電子報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