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朝枝/南投報導︺近年「瘦瘦針」、「瘦瘦筆」掀起減重熱潮,不少民眾趁出國旅遊順手購買攜帶返國,卻可能在不知不覺中觸法。瘦瘦針屬於醫師處方用藥且多為注射劑型,依法僅限旅客「個人自用、有限量」攜帶,代購、轉售或未申報攜入,最重可處十年有期徒刑及一億元以下罰金。
衛生局長陳南松表示,瘦瘦針屬醫師處方藥,須經專業醫療評估後,針對適應症由醫師開立處方並指示正確用法與劑量,並非人人適用。民眾若自行購買或濫用,恐引發噁心、嘔吐等腸胃不適,甚至出現低血糖、心悸、急性胰臟炎、急性腎損傷或藥物過敏等風險,減重不成反而傷身。
縣府衛生局指出,依據「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規定,處方藥若未攜帶醫師處方箋或相關證明文件,以二個月用量為限;如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則不得超過處方箋所載合理用量,且最高以六個月用量為限。特別提醒,針劑類藥品(如瘦瘦針)必須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以供海關查驗。民眾若以代購、轉售或未依規定申報方式攜帶藥品入境,一旦經查獲,可能涉及《藥事法》第82條第1項輸入禁藥之規定,除刑責外,藥品亦可能遭沒收,甚至移送地檢署偵辦,後果不容輕忽。
衛生局呼籲,民眾若有減重需求,應以均衡飲食與規律運動為基礎,若考慮藥物減重,務必諮詢合格醫師或藥師,切勿自行購買、攜帶或使用來路不明藥品,才能安心減重、健康不踩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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