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吳建銘(校長)台中豐原報導
近年來「檢舉達人」現象在社會上日益引人關注、檢舉制度本為輔助執法、促進守法之公益機制、然濫用將扭曲制度初衷、不僅稀釋警力對緊急案件與治安熱點的反應能量、年關將近更衍生民眾對「為檢舉而檢舉」的不滿與誤解。
近期有檢舉達人每日密集舉報十餘件案件、涵蓋主觀認定違規等情形、此舉導致110接報系統負荷倍增、轄區派出所每日須動員多名員警逐一出勤查證開罰、平均單案耗時逾30分鐘以上、嚴重排擠巡邏、交通事故、家戶訪查等常態勤務、派出所反映「出勤查檢舉」已佔基層勤務量三成以上。
警方呼籲民眾善用檢舉權「珍惜警力、就是保護自己的安全」、濫用檢舉權不僅壓迫警力、更可能因反覆溝通不順、引發民眾不滿、甚至惡化警民關係、某派出所所長表示、維護公共秩序、需理性參與、而非消耗警力資源。
正是因為問題的嚴峻性與其廣泛的影響、地方民意代表與地方仕紳已紛紛站出來、為基層員警的處境發聲、他們理解警力的寶貴、明白警民關係的和諧對地方發展的重要性、他們提出的呼籲「警政單位應取消此項檢舉政策」雖然措辭強硬、但其核心訴求在於、必須對現行以鼓勵檢舉為導向的政策進行一次全面、深刻的檢討與修正。
「取消」或許是激烈的手段、但其背後的意涵是希望警政單位能夠正視「檢舉權濫用」的現象、評估其對基層警務工作造成的實際困擾、並意識到這種過度的檢舉行為、已經超出了單純的「公民監督」範疇、而演變為一種對公共資源的「非理性消耗」對警民關係的「無謂損耗」。
因此這不僅僅是一個單一「檢舉達人」的問題、它反映了現行制度在面對特殊個體行為時的脆弱性、也暴露了警政決策者在政策設計上可能存在的疏漏、一個健康的社會、應當是鼓勵積極參與、但也同時具備機制來防止權力的濫用、並確保公共資源的最優化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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