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侯帥伍、邱金傍台中報導】民進黨台中市議員黃守達19日表示,去年年底,台中文資審議委員會作成「不指定登錄文資」的決議。得知後他即刻詢問文資處產權人意向,文資處回覆產權人暫無拆除計畫。
黃守達指出,他再三提醒要求,既然產權人意向未定,市府應積極輔導產權人原地保留,或至少移地保留。非常遺憾,今天傳來拆除噩耗,同仁趕到現場時,護國山台中寺遺構已經化為瓦礫。 目前唯一確定保留下來的僅有大野鳳洲和尚之碑,現放存於大里菸葉廠。
黃守達表示,「不指定登錄文資」,並非等於「不值得保留」、「不值得記憶」。如果產權人選擇用敷衍隱瞞的態度規避市府輔導,那市府就應該徹底檢討現行SOP。
黃守達說,拆除計畫市府有掌握嗎?當初文資審議報告說值得保留的卍字與門額處花頭窗型,市府有守下來了嗎?還是任憑怪手破壞殆盡?對於文資的草率態度,盧秀燕市長,這就是你任期最後留給台中的遺產嗎?
台中市政府文化局回應表示,中市府充分理解市民對文化資產保存的重視,第一時間即依文資法啟動暫定古蹟程序,並提送文資審議會審查,於專業機制下進行審慎評估。
文化局說明,經審議委員綜合評估,台中寺本堂主體早於民國71年(1982年)即已拆除,現存為後期附屬建物,建築外層是鐵筋混凝土 ,「靈塔(納骨塔)」主要用以收納先人遺骨,且重要構件如入口唐博風、屋頂相輪寶珠 、骨甕等多已佚失,整體保存完整性與代表性相對不足,未達古蹟、歷史建築或紀念建築指定登錄標準,經審議會決議不予指定登錄。
文化局指出,台中寺創設於明治35年(1902年),主體建物已不復存在,現存靈塔(納骨塔)為後續興建的附屬設施。市府強調,相關審議係依據專業判斷與法定程序進行,在未達文資指定登錄標準情形下,將依法兼顧文化保存與私有財產權益。
文化局補充,此案已依調查建議完成紀錄保存作業,包括建物測繪與歷史資料整理,並將出土的「大野鳳洲和尚之碑」移置大里菸葉廠妥善保存,作為台中寺歷史發展的重要見證。
文化局強調,市府在文化資產保存上,始終秉持「尊重歷史、依法治理、兼顧發展」原則,確保每一項決定皆在專業與制度下審慎作出。
報社資訊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