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針對檢舉達人惡意檢舉行為,台中市議員曾朝榮、楊典忠7日提案建議,建立交通違規檢舉審視機制,維護交通管理公平性與行政資源合理運用;市議員李天生、江和樹、林德宇主張,在沒有妨礙交通安全及交通秩序下,放寬騎樓停車免取締時段。
市議會警消環衛委員會7日審查追加預算及提案,市議員曾朝榮、楊典忠建議,市府建立交通違規檢舉審視機制,針對同一檢舉人於一定期間內多次檢舉同一對象之案件,啟動合理審查程序,以防範制度遭到濫用,維護交通管理公平性與行政資源合理運用。
市府警察局長吳敬田說明,去年計有8萬案件交通違規檢舉案件,有人利用法律漏洞惡意檢舉,針對同一路段、同一街廓不斷檢舉,一人檢舉數量高達2、30件,涉及1、200輛車輛,造成民眾、警方及社會各界的困擾。
他表示,針對惡意檢舉案件,目前凌晨12時至2時違規停車,警方不予取締,同一路段檢舉案件,在2小時內同一行為,警方不會受理,經常檢舉同一路段或漫無目的的檢舉,除有急迫性,原則上警方不會優先處理,將列入最後處案件。
此外,交通大隊提供服務,在經常遭檢舉路段,民眾遭到檢舉時,會主動發簡訊通知車主儘快將車輛駛離,不會一直開單。
針對騎樓停車問題,李天生、江和樹及林德宇議員分別反映,大里地區由於停車位不足,車主被迫停放騎樓,卻遭檢舉達人不斷檢舉,把警方當做報復的工具,造成民眾困擾,主張延長免開罰時間,在不妨礙交通安全及交通秩序下,夜間免取締時間,由目前凌晨2時至6時延長至11時或7時,或是更放寬為10時至6時,解決鄉親停車問題,避免住戶不斷遭到檢舉的困擾。
吳敬田強調,免取締時段,是依道交條例處罰細則規定辦理,為中央法規,地方無權另訂法令逾越,不過遭檢舉民眾,可敘明理由提出申訴,警方會從寬認定。
有關議員提案及發言,委員會決議,建請市府儘速研議辦理,同時反映中央重視配合,有效解決地方困擾。
報社資訊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