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議員吳佩芸10日在議會民政部分業務質詢指出,臺中市各里守望相助隊長期協助警方維護社區治安,屬於志願服務性質,卻未能取得志願服務卡,不僅影響志工權益,也衝擊基層招募。她呼籲市府儘速檢討相關制度,保障守望相助隊員應有的志工身分與榮譽。
市議員吳佩芸表示,守望相助隊隊員多為熱心公益的里民,利用下班或空閒時間投入社區巡守工作,與環保志工及愛鄰志工性質相同,皆屬志願服務。依據《臺中市守望相助隊管理辦法》第一條,守望相助隊係「運用民間人力,協助警察維護治安」,對社區安全貢獻良多,理應獲得制度上的肯定與支持。
然而,她接獲多位里長反映,由於守望相助隊員無法取得志願服務卡,無法累積服務時數與相關榮譽,導致招募困難,影響巡守量能。吳佩芸質疑,與其他志工相比,守望相助隊員承擔更高的治安協勤責任,卻無法享有同等制度保障,顯失公平。
吳佩芸指出,依據內政部《警察機關協勤民力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作業規定》,適用對象已明確包含村里社區守望相助巡守大隊。既然守望相助隊屬於協勤警察機關的重要民力,市府應說明為何無法依法核發志願服務卡,並釐清是否涉及制度或行政程序上的落差。
民政局長吳世瑋答詢表示,目前臺中市普通的守望相助隊隊員不被內政部認定為志工,因為沒有依照民防法進行民防守望相助隊的受訓,目前臺中市的民防守望相助隊有十二隊,是具備志工性質。所以民政局過去也一再請各區區長,能將各區的里守望相助隊員送去受訓,納入民防體系。
吳佩芸進一步強調,守望相助隊員既然本質仍屬於志願服務人員,市府不應忽視其應有權益。對此,她要求市府積極跨局處協調,完善制度,避免基層志工的付出被埋沒。
吳佩芸表示,副市長已於議會中承諾,將協調民政局、警察局、社會局及各區公所研議改善措施,讓守望相助隊員得以依法取得志願服務卡。她期盼市府儘速推動相關作業,提升志工榮譽感與參與意願,共同強化社區治安,打造更安全、安心的宜居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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