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不法廢棄土方
陳清崧
王朝坤
全國首創「夜間電話」法律諮詢   中市推免到場服務、即時提供市民需求
聯名陳成添

【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騎樓停車問題長期以來是城市治理的難題。儘管現行政策對於不影響通行的騎樓違規停車多傾向「微罪不罰」,意在兼顧民眾生活便利與公共通行需求,然而,實務執行卻陷入矛盾困境。

國民黨台中市議員黃馨慧27日市議會警消環衛業務質詢表示,由於民眾檢舉管道發達,警方只要接獲報案便必須到場處理,一年高達8萬餘件報案,導致政策上的「彈性寬容」與執行上的「高度剛性」產生劇烈衝擊,嚴重排擠基層警力處理重要案件,騎樓停車爭議已凸顯法規疑慮。

市議員黃馨慧表示,考量到台灣都市空間狹小,政府在處理騎樓停車時,本著行政程序法中的比例原則,對於深夜、不影響人行空間等輕微違規情節,通常採取勸導而非直接開罰。然而,法律保障民眾檢舉權,一旦檢舉案成立,基層員警不論案件大小、時間早晚,皆須依照法定程序到場紀錄與回應。

黃馨慧指出,這種「政策寬鬆、執行僵化」的現象,直接導致基層警力資源的嚴重浪費。根據統計,每日處理騎樓違規案件的數量驚人,居然一年高達8萬餘件!員警頻繁奔波於處理「微罪」案件,反而使其本應優先投入的治安巡邏、重大交通違規取締與緊急救援勤務受到排擠。

「警察應該是守護治安的防護網,而不該成為鄰里紛爭的裁決員。」!黃馨慧質疑,若持續維持現狀,讓員警淪為處理騎樓雜務的「行政助手」,將使都市治安防禦力變薄弱,最終受損的是全體市民的安全權益。

警察局長吳敬田回應說,目前台中市騎樓停車0至6點不開單、只勸導,且二個小時內不會重複開單,而且有急迫性案件須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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