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設置有科技執法設備的路口,截至2025年底已達68處,國民黨台中市議員李中28日在議會進行警消環衛業務質詢中指出,有些好公民為了避讓前方的消防車、救護車,不慎違規卻仍遭到科技執法拍攝並開單,想提出申訴還得自己舉證,根本是懲罰良好公民,要求警察局應從寬認定,不要造成民眾困擾。
市議員李中指出,有不少民眾反映,為了避讓前方的救護車、警車或施工路段,不得已必須轉至其他車道行駛,卻因此橫跨雙黃線或雙白線而遭科技執法開單,有的民眾只能大嘆倒霉,有人向警方提出申訴卻被要求自行舉證,實在不合理,他質疑科技執法為何這麼「呆」。
李中表示,科技執法是由設備拍照,之後由人力開單,負責開單的人應該往前看15秒影像,辨別該駕駛是否有避讓行為才決定是否開單。且既然已經是科技執法了,最後還是得由人工審閱開單,人工智慧真的那麼呆嗎?警方應利用科技篩選,或者可與警察、消防出勤系統連線,避開因避讓無奈違規的罰單。
警察局長吳敬田答詢表示,他也認同科技執法是呆科技,現行要求開錯單民眾申訴時自行舉證的情況確實有改進空間,之前就有過一件案例,一輛拖吊車上方載著被拖吊的車輛,科技執法拍到的車牌竟是顯示拖吊車上的車輛車牌,顯示科技最後還是要回到人工辨識。
吳敬田強調,目前警方針對車種不對、顏色不對的情況,會透過連線車輛比對系統做排除,未來針對車牌模糊或有爭議的部分也會從寬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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