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為提升市民友善居住品質,盼讓身障、高齡、孕婦或使用育嬰車等行動較不便的住戶出入更為方便,台中市政府針對集合住宅改善室外通路、避難層坡道、昇降設備增設無障礙設施等,提供最高總工程經費45%的補助,原有住宅改善無障礙設施補助自115年5月8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受理申請,歡迎有意願的社區踴躍提出申請。
台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表示,凡建築物於101年12月30日住宅法實施前領有建築物使用證明文件,或實施建築管理前已建造完成的合法建築物,核准用途為集合住宅或住商混合且供住宅使用比例達1/2以上,即可申請包括集合住宅共用部份的室外通路、避難層坡道及扶手、出入口、室內通路走廊及5層樓以下公寓大廈昇降設備新建,或5層樓以上公寓大廈原有住宅昇降設備修繕等費用補助。
住宅處指出,每案補助比例以總工程經費45%為上限,原則以申請套裝補助,改善設施並需符合內政部頒訂的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始得補助,經審查核定者可獲36萬至216萬元補助(各項金額及補助項目詳參公告辦法) ,並於施工完竣現勘審查後撥付補助款項。
住宅處補充,有意改善無障礙設施及新設置無障礙昇降設備,但尚未擬具申請計畫的5層樓以下公寓大廈,可另依需求申請或由住宅處視情況派員至現場進行可行性評估、於社區辦理宣導說明並提供輔導申請補助的服務。
歡迎符合補助資格的社區踴躍提出申請,相關資訊請參考台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網站(https://thd.taichung.gov.tw/3344250/post)或至台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公寓大廈管理科(地址:台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洽詢。洽詢電話:04-22289111轉6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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