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順德臺中報導】臺中市北屯區興建中的社會住宅「新平好室」驚傳失火,火勢一度猛烈、大量黑色濃煙狂竄,大火燒到建物地下二樓,造成支撐柱傾倒、車道崩塌有結構安全疑慮,消防人員難以入室搶救,直至十三日深夜火勢才被撲滅,共延燒十四小時,燃燒面積達二千平方公尺。
台中市政府第一時間跨局處應變,緊急派遣消防隊搶救並勒令工地停工,依建築法開罰三萬六千元。副秘書長張大春十四日赴現場勘查,強調工安不容妥協,除全力協助中央善後,對於火警嚴重影響空氣品質,將進一步依空污法開罰最高五百萬元,並持續監測環境,守護市民安全。
消防局表示,十三日早上九時卅分受理北屯區敦平一街、敦平街口火警,派遣第八大隊、轄區水湳分隊等共十三個單位,各式消防車輛卅輛、消防人員八十一名,由第八大隊大隊長呂鴻隆擔任指揮官。
消防局說,現場為新建工程工地,目前興建至地下一樓,地下二樓火煙竄出,消防於九時卅六分到場,十時零六火勢控制,晚間十一時卅七分將火勢撲滅,幸無人員受傷受困。
消防局指出,現場燃燒地下二樓天花板塑膠範本,因受燒造成地下二樓支撐柱變形傾倒,通往地下二樓車道坍塌,無法進入核心區域部署水線。
消防局還說,監造人員評估有結構安全疑慮,現場暫不採入內搶救,改以正壓排煙、持續注水做殘火 處理,經估計燃燒面積約二千平方公尺,起火原因刻由火調科調查中。
環保局說明,火警發生後大量濃煙及異味造成周邊空氣品質惡化,雖火勢已撲滅,但現場仍有濃煙及塑膠燃燒異味情形。監測截至十四日上午八時,PM2.5數值雖已降至40ug/m3以下,但仍尚未恢復正常空品數值;考量影響時間與範圍,環保局將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裁處最高五百萬元罰鍰。
都發局指出,疑似施工人員進行地下室鋼構支撐拆除作業時,使用氧氣乙炔設備熔切,火星掉落塑膠模板引發火警。因施工現場未設置適當防火設備及措施,已違反《建築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市府依法勒令停工,並依《建築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對承造人及監造人各裁處新台幣一萬八千元罰鍰;後續須完成第三方結構安全鑑定及改善計畫審查,確認安全無虞後才可申請復工。
勞工局也表示,因目前工地仍有悶燒情形,消防局持續注水搶災中,待搶救告一段落將依法進場勞檢,如查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等相關規定,將裁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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