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全台首家申請合法設立的現有石業有限公司,經營者王金鎮為求釐清台中市政府是否概括承受前台中縣政府的行政處分,將於本月25日前往市府面見盧市長,當面釐清市府是否應概括承受該公司恢復營運權問題。
現有石業有限公司經營者王金鎮表示,現有石業有限公司與台中市政府,為縣市合併後,台中市政府是否應概括承受前台中縣政府的財政及行政相關責任?該公司經司法院憲法法庭大法官旨意於113年11月8日廳書四字第1139020135號裁示函辦理,於114年8月1日向台中市政府法律諮詢服務處辦理,服務處卻有問不答。
王金鎮指出,94年7月29日廢止法規,卻結合92年5月14日頒布的地方自治條例土石方管理要點第23條作撤銷處分書,是否違法行政?因為法規有規定不變定律,本案經憲法法庭大法官旨意辦理,法律並有規定不溯既往不變原則,本案處分書是否合法?法律自有公斷。
王金鎮因此請盧市長對於本案業主冤情,失去25年營運權,導致現有石業公司破產,請於任內對於縣市合併後,是否概括承受,法律有規定原則,應明察秋毫依法行政,是否能還業主一個清白,是否能還業主恢復營運權,台中市政府身為地方行政主管單位,請盧市長依法律不變原則,來釐清法律規定原則,本案只有盧市長命令,否則台中市政府任何科室無人敢做主張,盧市長是市府一家之主,希望盧市長不要辜負市民的請願案件,前台中縣政府的行政處分是否合法,法律自有公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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