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宗憲:把院長承諾變成制度 別讓災民困在標準不明
[本報訊]記者胡永承,圖:張瑞枝/立法院報導
日前卓榮泰院長到屏東勘災時宣布,未來室內淹水達50公分以上,只要有「居住」或「營業」事實,都可以申請淹水救助。
這個方向,我舉雙手雙腳支持。
但我也要提醒中央:
院長講出口的政策,不能只有新聞稿。水利署必須立刻正式公告。
因為真正在處理補助的,其實是地方政府第一線的基層公務員。如果標準不清楚,他們就只能一邊接民眾陳情、一邊自己判斷,最後不是被質疑標準不一,就是怕違規不敢核發,變成「想幫也不敢幫」。
這樣折騰,最後受苦的還是災民。
我剛查詢現行水災救助標準公告,是針對「實際居住」。如果要納入「營業事實」,就要把標準講清楚:
第一,#是不是全國通用?
不能高屏可以,宜蘭或其他縣市遇到同樣災情,卻要重新拜託、重新協調嗎?中央必須建立 #全國一致的作業規範。
第二,#住商合一怎麼處理?
去年鳳凰颱風重創宜蘭,我也多次協助地方居民向中央爭取補助,當時就遇到住商合一戶難以認定的問題。
必須明確規定:只要有居住事實,就應保障住家救助資格;營業設備與生財工具損失,再由商業補助分流。
絕不能讓住商合一戶「被迫二選一」。
第三,盡速建立 #災後補助單一窗口。
農損找農業部、淹水找水利署、營業損失找經濟部,災民在最困難的時候,不該為了申請補助,還迷路了。
中央應整合資源,建立單一申請窗口、統一受理、後端分流審查,讓民眾「一次申請、政府自己分工」,這才是 #以人民為中心的治理。
我本週五會邀請經濟部水利署、商業署、農業部等相關單位來開會,釐清幾件事:
一、水利署何時公告?
二、是否全國一致適用?
三、其他地方政府遇到同類災情,如何依程序比照辦理?
四、跨部會補助是否能整合為單一窗口機制?
治理不是勘災就結束。真正的治理,是把承諾變成SOP,讓地方政府順利辦理、人民盡速補助。
宜蘭面對極端氣候、地形特殊,東北季風、颱風共伴、短延時強降雨,都是我們必須長期面對的風險。不要讓災民在水退之後,還要被標準不明所困住。
所以我會繼續盯:該公告就公告,該放寬就放寬,該全國一致就全國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