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台中市沙鹿區發生一起消費者購物後,忘記帶走自己的錢包,被另一名男子發現帶走,但並未送交警方招領,事後失主找不到遺失錢包,向警方報案查詢。
清水警分局接獲訊息後,主動聯繫被害人至轄區光華派出所所報案,並先行派員調閱周邊監視器追查,發現1名穿著橘色上衣的男子將錢包取走後徒步離開現場,已涉嫌刑法侵占遺失物罪嫌,正派員積極查緝中。
警方呼籲,隨身物品如發現遺失,應立即向鄰近警察機關或撥打110報案,以利警方即時到場查處,另提醒民眾如拾獲遺失物,務必交由警方辦理失物招領,以免觸犯刑法第337條侵占遺失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