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7.21(記者/胡永承立院報導)【部長是否知錯?裝修公司拿軍火標案,最後真的無法履約】 部長,您知道自己錯了嗎? 去年底,我質詢顧立雄部長:近5.9億元RDX炸藥採購,為何讓資本額1900萬的室內裝修公司得標,這攸關國軍戰力的標案,竟然交給毫無軍火進口實績的公司。 當時部長信誓旦旦回:「5%履約保證金已經繳了,一旦違約就依法沒收」 受訪時還公開反問:「我需要管這個公司叫什麼名字、資本額是多少嗎?」、「設立一定的資本額,就會讓它履約嗎?」 不斷強調:廠商已繳履約保證金;若無法履約,就解約、沒收保證金。甚至把在野黨監督說成:誇大不實、傷害國家安全。 如今事實擺在眼前:廠商真的拿不到產地國輸出許可,逾期無法履約,國防部已解約,沒收履保+違約罰款,共計8398萬元,列不良廠商。 這證明:事後可以解約、可以處罰,不代表事前的資格審查與風險判斷沒有問題。 部長,你曾經是律師,但國防採購目的,不是廠商違約後,能不能扣到保證金。而是 #決標前查核廠商的資力、實績與履約能力。 我們要的是:武器彈藥如期到位,國家戰力不中斷。這也是我當時質詢一再提醒的核心。 保證金沒收了,請問 #失去的戰力空窗,回得來嗎? 重新招標、找供應商,這段拿不到軍用炸藥所造成的國安缺口,拿什麼來賠? 顧部長,我知道你曾是優秀律師,但請 #不要再用違約責任的律師思維來帶領國防部! 當初在野黨提出警告,你們說沒有問題;提出監督,你們說傷害國安。如今真正無法履約的,正是你們全力護航的廠商。 #原本可以提早佈局的防衛需求,已被耽誤;獲料期程延誤所增加的戰備風險,不能只用8,398萬元帶過。 請顧立雄部長為採購失職、傲慢護航,戰備延誤,向國軍及全體國人正式道歉;並 #立即提出替代及降低戰備風險的具體方案與時程,向國會及社會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