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胡永承立法院報導】別讓民初學生自治問題延續至今,立法委員葛如鈞5日表示,大學不只是傳授知識的場所,更應是實踐民主、保障自由與培養公民的重要場域。此次《大學法》修法,應全面檢討校長遴選、校務會議組成、教師評鑑及學生自治,讓校園治理真正走向公開透明。 葛如鈞指出,無論公立或私立大學,校長遴選都應保障教師與學生擁有一定席次,重要程序與資訊也應公開。校長是全體師生的校長,師生不應只是被動接受結果,而應真正參與決策。針對校務會議組成,葛如鈞表示,部分大學雖設有教師代表,實際上卻由學術或行政主管占據多數,使原應監督行政、平衡權力的校務會議,逐漸成為行政體系的延伸。他主張,應保障未兼任主管、站在教學與研究第一線的教師進入決策核心,並將學生代表比例提高至至少八分之一。 葛如鈞說,學生是大學共同體的重要成員,也是校務決策最直接的承受者,「學校的『學』就是學生,沒有學生,怎麼會有學校?」既然學生要承擔決策結果,就應擁有參與決策的權利。葛如鈞提到,早在民國初年,胡適就曾倡議學生在校園中應擁有更多自治與參與權利。如今已是民國一百一十五年,學生仍在爭取學生自治、校務參與及組織獨立,顯示制度改革不能再拖延。 在教師評鑑方面,葛如鈞指出,現行制度過度重視論文數量、期刊排名及短期績效,真正投入教學、學生輔導、產學合作及社會服務的教師,反而可能在評鑑與升等過程中遭遇阻礙。葛如鈞強調,教師評鑑應以專業成長為導向,而不是成為懲罰、淘汰或行政控制教師的工具。大學也應建立真正多元的升等制度,支持不同類型教師發展,避免用同一把尺衡量所有人。教育部鄭英耀部長針對葛如鈞委員所提出的意見,表示贊同並且給予正面回應。 葛如鈞同時支持在《大學法》中設置學生會專章,明定大學應協助成立由全校學生民主選舉產生的學生會,並保障其在人事、組織、財務及意見表達上的獨立性。 葛如鈞強調,真正進步且有自信的大學,不會害怕學生說話,也不會把學生自治視為麻煩。此次修法應把教師專業空間拿回來、把學生權利還給學生,讓校園民主落實在每一所大學及每一次師生共同參與的決定中。不要讓民國初年的問題,繼續困擾現在的學生自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