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胡永承]鄭正鈐指出,賴政府以不副署阻止五項法律生效,總統府卻要求國會的預算權只能「溫良恭儉讓」;行政權阻擋法律被包裝成捍衛憲政,立法院依法審查預算,反而被污名化為政治操作。 總統府預算書明載,國務機要費是國家元首行使憲政職權的必要費用;公布法律同樣是總統的憲法職責。立法院以完成法律公布程序作為解凍條件,總統府卻宣稱兩者「毫無直接關聯」,甚至反控國會干預總統職權,邏輯自相矛盾。 鄭正鈐批評:「只准行政權制衡別人,不准別人制衡行政權,這不是權力分立,而是權力雙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