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清水警方於8日下午5時許,接獲清泉崗空軍基地通知該局清泉派出所轄區和睦路、中航路一帶空域有無人機蹤跡,接獲通知後,立即指派巡邏員警前往查看,並未發現有無人機蹤跡,後續由巡邏人員於上述地點守望觀察至晚上7時30分許,後續接獲軍方通知,上述狀況已解除,始恢復正常勤務。
清水警分局表示,115年迄今清泉派出所並未有無人機飛行影響飛安移請主管權責機關開罰之案件。
警方呼籲,依民用航空法第118條之2規定規定,無人機於禁止飛行區內飛行,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沒入遙控無人機,提醒民眾務必恪遵相關規定,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