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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辦理115年度地籍圖重測,將自30日起至10月30日止公告重測結果,並同步寄發重測結果通知書予土地所有權人。台中市政府地政局29日表示,公告期間,重測區土地所有權人可前往各重測區所轄地政事務所或測區工作站閱覽相關圖籍資料,也可至「重測便民服務系統」(https://cris-nlsc.moi.gov.tw)查詢,以維護自身權益。

地政局長曾國鈞表示,台中市今年辦理大甲、霧峰、北區、西區及南區等5區、共5,947筆土地的地籍圖重測作業,總面積達476公頃,其中5,884筆土地將於9月30日起公告,公告完成率達99%。另有部分土地因涉及界址爭議、法院訴訟或地籍誤謬而暫緩公告,後續將依規定提請市府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調處,待調處確定後,再補辦重測公告。

地政局進一步指出,土地所有權人如對重測公告結果有疑義,可依《土地法》第46條之3規定,於公告期間內繳納複丈費,申請「異議複丈」。民眾可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申請,也可至「內政部數位櫃台」(https://dc.land.moi.gov.tw/)線上申請;各閱覽處亦備有申請書表,方便民眾填寫。

地政局補充,土地所有權人如於公告期間未申請異議複丈,或複丈結果無誤,或複丈發現錯誤並經更正確定,主管機關將依重測結果辦理標示變更登記,並以書面通知土地所有權人申請換發書狀。屆時請重測區內土地所有權人依通知事項,前往土地所轄地政事務所辦理換發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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