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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胡永承立法院報的]近年來,詐欺、虐童、性侵、毒駕致傷、致死等重大案件層出不窮,犯罪手段愈加惡性嚴重,國民黨團原本推動透過「鞭刑公投」,讓人民直接表達對重大犯罪刑事政策的聲音,但在今年8月遭中選會否決。 國民黨團今(30)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宣布公投案雖然遭到中選會否決,無法透過公投程序讓「鞭刑入法」,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會負起責任,直接提出修法,讓鞭刑是否適用於重大犯罪回到立法院公開辯論、實質審查。將針對重大詐欺、性暴力、毒駕、虐童致死、致重傷等重大犯罪,增列「強制鞭打」為刑法從刑,明定適用罪名、法院裁量、執行上限及醫療安全機制,強化重大犯罪嚇阻效果。 書記長許宇甄表示,每一天,當我們打開手機、翻開報紙常常看到是無辜的老人家,一生積攢的養老金在短短幾分鐘內被詐騙集團洗劫一空。更多的是,有無辜脆弱的孩子,在緊閉的門窗後慘遭凌虐致死,連喊一聲痛的機會都沒有;更是有無數遭受性暴力被害人,身心遭受撕裂摧殘,一生都走不出恐懼的陰霾。走在基層,看過太多毒蟲毒駕,硬生生摧毀無數個家庭。 許宇甄強調,面對排山倒海的民意,立法院此前通過決議支持鞭刑公投,希望把決定權交還給全體臺灣人民。但令人痛心與憤怒的是,中選會竟用冷酷的官僚心態與藉口,強行駁回、沒收了人民的公投權利。人民想為治安發聲,民進黨政府卻把耳朵徹底摀上。既然公投這條路被官僚惡意阻斷,立法院就必須挺身而出,正面回應社會壓抑已久的怒火! 許宇甄指出,國民黨堅定順應超過八成的主流民意,全力推動《刑法》修正草案,主張將「強制鞭打」增列為從刑。許宇甄要強調的是,這不是毫無節制的濫刑,而是嚴格限縮在毒駕、重大性暴力、虐童致死傷,以及重大詐欺等四項最天理難容的惡行;同時設有完善的醫療評估與人權保障防線。不能因為有爭議,就假裝人民的痛苦不存在;更不能因為改革困難,就讓受害者獨自流乾眼淚!刑罰必須立下一條不可侵犯的紅線,讓意圖作惡者明白:有些底線絕對不能碰,有些代價你承擔不起! 國民黨團堅定全力推動這項法案在立法院以最快速度審查通過!此外,許宇甄也要向行政院卓榮泰院長,及其內閣團隊發出最嚴正的呼籲,請睜開眼睛看一看民間的眼淚,傾聽百姓的疾苦!不要再用政治對立的心態搞不副署,更不要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後怠惰不執行!人民選出政府,是為了保護好人、嚴懲惡人,而不是讓臺灣淪為國際恥笑的犯罪天堂! 首席副書記長洪孟楷表示,國民黨團全體52位委員全體聯署提出「鞭刑打擊詐騙公投」提案,起因台灣社會重大犯罪持續橫行,性暴力、虐童、詐騙頻傳,除了現有防範機制外,能否再提出積極有效方式來嚇阻?於是,國民黨團提出「鞭刑打擊詐騙公投」,讓重大政策透過人民創制複決。 洪孟楷指出,非常遺憾的是,中選會在8月份,以委員會方式否定最高民意機關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提案;中選會儼然已成為立法院的上級機關?是要阻擋直接民意的展現?無視人民對犯罪橫行的憤怒?國民黨團對中選會提出最強烈的抗議。洪孟楷表示,於法、於理,中選會無權沒收人民直接表達民意的機會。 為此,洪孟楷直接提出《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法,讓制度回到立法院公開辯論、實質審查。洪孟楷也呼籲行政院和民進黨,提出修法版本,朝野共同討論。《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法方向,將「強制鞭打」納入《刑法》從刑部分,並嚴謹規範實施方式和其他配套措施。 洪孟楷指出,這次提出修法並非國民黨首創,早在立法院第六屆第五會期,當時在野的民進黨立委提案「鞭刑修法」,認同新加坡鞭刑制度,對於「犯罪嚇阻甚佳,並且能夠符合正義具體展現……」,包括現任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現任民進黨秘書長徐國勇、現任台南市長黃偉哲、現任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蔡其昌,以及投入參選台東縣長現任立委陳瑩等人均參與連署。 洪孟楷說,民進黨在野時主張,「鞭刑入法」來對付重大犯罪,讓台灣社會治安回到更穩健,讓公平正義能夠更彰顯,新加坡鞭刑制度是可以參考,其程序非常嚴謹,符合正義和效率;而現在的民進黨,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 洪孟楷表示,近幾年詐欺、虐童、性暴力案件層出不窮,國人深惡痛絕,國民黨團絕對支持要用更多方式嚇阻犯罪。除了現行的刑罰外,能否更加重刑罰方式如「鞭刑」,以積極手段對付犯罪?這才是對公平正義的追求。洪孟楷呼籲法務部,不要再拿人權當遮羞布,請提出相關修法版本,充分在立院進行實質討論。 除此之外,本次修法是採「特定重大犯罪」,限縮在觸犯性暴力、虐童、重大詐騙等三大犯罪外,有鑑於毒駕致死、致傷事件頻傳,政府單位除了源頭管理不彰外,根本無法有效嚇阻犯罪,也納入「特定重大犯罪」從刑範圍。 洪孟楷再次強調,公平正義與安居樂業,是執政黨和朝野立委必須提供給人民的生活環境,政府必須窮盡一切辦法降低犯罪,以積極有效的方式打擊犯罪。99.9%的善良民眾,不會因為嚴刑峻法讓生活權益遭受損傷,0.1%在台灣社會犯下重大惡性刑事案件,就必須付出代價,這就是「鞭刑入法」的初衷。 記者會中還邀請一位曾在新加坡犯過罪,坐過牢,也接受過鞭刑的更生人,目前是宣教士的A先生,現「聲」描述過去接受過鞭刑的過程。A先生說,因毒品案遭判刑18年,接受過一次6鞭和一次9鞭的鞭刑,分別在馬來西亞和新加坡。A先生描述,第一次接受6鞭鞭刑時,那時是擔憂、害怕,但也開始深思所犯的罪過。第二次9鞭的鞭刑,讓他醒悟到受害人的痛,比他所受的鞭刑更痛。 A先生最後也強調,嚴厲的鞭刑,至少能讓他在罪惡中甦醒過來,鞭刑不只是法律上的懲罰,也是國家管教。他認為,鞭刑法律可以有效阻止那些可能犯下更嚴重犯行的人,是打破惡循環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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