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消防局日前接獲通報,一名年約45歲黃姓男子於和平區南湖大山登山時,因左腳扭傷無法行走而請求救援。消防局立即派遣梨山分隊前往,並申請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直升機協助,順利於於南湖山莊完成吊掛,後續由救護車送往東勢農民醫院就醫。
消防局表示,經後續查處,該名民眾進入台中市特殊管制山域登山,未具備「台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第6條第2項所定的緊急救護能力相關規定,且未依同條第4項規定辦理登山綜合保險,消防局已依規定開立舉發單進行裁罰,將處新台幣2萬元之罰鍰。
消防局提醒,民眾登山前應確認入山、入園及山域管制規定,進入特殊管制山域應依登山計畫路線活動,並攜帶具有定位功能的器材及緊急聯絡通信設備;領隊或隊員應具備規定的基本緊急救護能力,並依規定辦理登山綜合保險。此外,民眾應隨時掌握山區天候,遇身體不適、受傷或天候惡化時,應及早評估撤退,切勿勉強完成行程。
消防局呼籲,登山安全不只是順利登頂,更重要的是平安返家。出發前做好體能評估、路線規劃、裝備整備及緊急應變準備,並確實遵守登山自治條例相關規定;山永遠都在,量力而為、適時撤退,平安下山才是登山真正的終點。
報社資訊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