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蘇峯毅/雲林 報導】8月豪雨造成的農損進入採收期才逐漸浮現,雲林縣元長鄉花生田出現空莢、結莢不良等情形,部分田區損失達25%至40%以上。立法委員劉建國19日邀請農業部農糧署署長姚士源、農業部臺南區農業改良場場長陳昱初前往田間會勘,經專家現場判斷,花生延遲性災損已超過天然災害救助標準。農糧署表示,將依會勘紀錄陳報農業部,並發函雲林縣政府,作為後續災損認定及農民申請救助的依據。
此次會勘由劉建國邀集中央農政單位共同進行,元長鄉長李明明、元長鄉長參選人陳中一及雲林縣議員林文彬也到場了解農民受災情形。農政單位實地查看花生生長與結莢狀況,確認8月豪雨對作物造成的影響,已在近期採收階段逐漸顯現。

劉建國表示,農業部在8月豪雨發生後已啟動天然災害救助相關作業,但當時花生植株尚小,受損狀況未能立即從地上部外觀辨識,地方政府也難以直接判定實際損失。直到農民進入採收期,才陸續發現花生空莢增加、結莢不良,收成受到明顯衝擊。
劉建國指出,農作物災損不一定會在災害發生當下立即呈現,若未能及時追蹤後續生長狀況,農民可能因缺乏明確認定依據而錯失救助機會。因此,他特別邀請農糧署及臺南區農業改良場前往田間確認,希望透過中央專業單位的實地調查,釐清延遲性災損程度,保障花生農權益。
農糧署署長姚士源表示,8月豪雨期間,花生植株仍處於生長初期,地上部受損徵狀並不明顯,相關單位持續關注後續生長情形。此次會勘發現,多處田區普遍有結莢率降低的問題,依現場調查結果,損失程度約達25%至40%以上,已符合天然災害救助標準。
姚士源指出,農糧署將盡速整理會勘紀錄並陳報農業部,後續也會發函雲林縣政府,協助地方依相關規定辦理災損認定及救助申請,讓受災農民能依程序提出申請。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場長陳昱初說明,此次花生受損具有延遲性,豪雨發生時,從植株地上部不容易看出明顯異常,實際影響主要反映在地下部的結莢情形,直到採收期才能較清楚掌握損害程度。經改良場專家現場判斷,元長鄉花生損失已超過兩成,達到天然災害救助標準。
陳昱初表示,由於相關天然災害救助公告已於8月發布,後續將依本次會勘紀錄發函雲林縣政府,提供地方政府辦理災損認定及相關作業的依據,協助受災農民依規定申請救助。

劉建國強調,延遲性農業災損往往因初期徵狀不明顯,容易讓農民在災害發生後無法立即取得救助認定。此次透過農糧署與農業改良場共同會勘,已確認元長花生受損程度達標,接下來將持續追蹤農糧署陳報及縣府相關作業進度,並要求行政程序加速推進,讓農民的實際損失獲得合理處理。
農糧署後續將依會勘結果陳報農業部,並函知雲林縣政府辦理相關程序。受災花生農仍須依正式公告及主管機關規定提出申請,實際救助資格與核定結果,將以後續行政作業及審查認定為準。(照片/記者 蘇峯毅 翻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