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順德臺中報導】房屋租金補貼政策讓「無殼蝸牛」大大減輕負擔,然詐領租補案件卻頻傳,有一名房客竄改到期租約,連五年申請租補共詐得廿二萬元,也有人並未租屋卻在屋主不知情下假造租約,成功申請租補廿六萬元,臺中檢院均依法起訴判刑。
起訴書指出,四十二歲侯姓女子向陳姓房東租屋,二○一九年二月租約到期後未經房東同意,二○一九至二○二三年五度變造租約,佯裝持續租屋至二○二四年申請租補。
臺中市政府自二○一九年二月至二○二二年六月,每月核發租補四千元,合計十六萬四千元;國土署自二○二二年十月至二○二三年八月,每月核發五千六百元,共六萬一千六百元。
二○二三年八月間陳向臺中市政府提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指侯女未再租屋,國土署函送偵辦;侯女坦承犯行,臺中地檢署從重依行使變造私文書罪嫌起訴,請求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廿二萬五千六百元。
無獨有偶,簡姓男子未租屋及支付每月八千元租金,冒用張姓女屋主名義偽造四分假租約,租期二○一八至二○二六年,詐得租補廿六萬一千兩百元;二○二三年九月張女向市府提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簡坦承犯罪,繳還十萬元,臺中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月、緩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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