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記點記次新制宣導與懶人包
台中市農業局
豐富專案

【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位於台中西屯區的「和牛EMPEROR」日式燒肉店,遭檢舉食材有過期問題,經市府派員徹查,查獲過期食品包含牛肉、冷麵等8項食材。衛生局長曾梓展16日於台中市議會開議前受訪表示,因業者無法提供貨品的進貨、銷售及庫存等資料,即日起勒令業者停業;此外,針對食材逾期將重罰144萬元並持續稽查,全力維護市民食安。 
 
衛生局長曾梓展說明,為維護民眾飲食安全,市府有五大作為,第一、因業者無法提供確切的貨品進貨、銷售及庫存的資料,已違反食安法,因此即日起勒令停業;第二、限期業者4月17日前提供進貨單等資料,若仍無法提供,將依法裁罰3萬至300萬元;第三、有關逾期品裁罰,衛生局已開立12張貯存逾期食品的處分書,共144萬元;第四、有關逾期品是否銷售給消費者,衛生局持續稽查當中,如查有銷售,將再另外開罰;第五、民眾若有消費糾紛、要求退費,法制局將予以協助。 
 
另外,曾梓展也表示,為獎勵吹哨者揭發食安案件,市府就目前開罰的144萬元,將依照辦法以實收金額的50%作為檢舉獎金,後續若再查獲其他違法事由,將再依法辦理。 
 
法制局長李善植則表示,近期和牛食安案件,目前法制局已經收到九位消費者提出消費申訴,其中有表示要退費的,也有表示吃了肚子不舒服,有拉肚子情形,這些消費者都可以透過消費申訴的管道,法制局會積極協助,包括後續和解跟求償。

這九位消費者的消費金額最高的是有六位消費者一起去消費,總共是兩萬多元,快三萬元。消費者是在發現產品有逾期的這段時間去消費,但是否使用到過期肉品,衛生局會進行後續追查。

申訴的消費者目前感到身體不適的消費者,有些持有單據,希望業者賠償;另大多數的消費者則是看到新聞,發現業者使用過期肉品,要求業者就消費金額進行退費。法制局會由消保官積極介入,如果業者確實販賣過期肉品給消費者,造成消費者損害,消費者可進行合理求償,由台中市政府法制局協助消費者爭取合理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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